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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建邺区教育系统教育突出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保留超级用户 发布时间:2008/8/15 9:56:00 关于上报建邺区教育系统教育突出成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现代化验收成果,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品质与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定期评选我区教育突出成果。请各单位按照如下要求上报材料。 一、参评成果时间 2006年8月31日—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或获奖成果。 二、参评成果类型 专著教材类(含软件)、论文类、课题类、学科类、素质教育类。 原则上,每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多人联合署名的成果,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参评成果条件 参评成果应体现我区教育教学最新进展和最高水平。 1、专著、教材类:(1)正式出版发行的专著(第一作者);(2)国家审定并正式出版的教材、电子音像读物(主要撰写者);(3)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正式出版的教材(主编);(4)正式出版的校本课程教材(独编,8万字以上)。 2、论文类:省级(含)及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 3、课题类:主持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室、教科所)的规划立项课题(含个人课题),或主持省级以上教育学会和电化教育部门的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已结题,且课题已得到推广使用;个人课题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4、学科类:(1)教师个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室)组织的学科类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2)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艺术、体育、科技(含亿利达杯、宋庆龄杯、海尔杯)竞赛中获奖(含团体奖)。 5、素质教育类:本区学生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素质教育竞赛中获高级别奖项。 四、申报时间 8月20日前,将《建邺区教育系统教育突出成果申报表》(附成果材料复印件)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建邺区教育系统教育突出成果申报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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