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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5/4 14:42:26 作者:管理员 点击:12336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区教研室学科教研员。已获得市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以上荣誉称号,男55周岁(不含)以上、女50周岁(不含)以上者,不参加评选。 对调入我区的外市(省辖市)区县各届学科教学带头人进行认定(不占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一级、且教龄满8年(含)以上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能手及以上教师是申报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必备条件。 3、工作量饱满。自2009年9月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有3年(含)以上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并取得较好工作业绩,或4年(含)以上课外兴趣小组工作并在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评比中获区及以上优秀社团或区及以上奖励。受到过校级(含)以上表彰。 4、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课程纲要)和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以是担任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近三年,在区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区级(含)以上优秀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5、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区、市级教研活动,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著。须有自2009年1月1日以来的教研科研成果3项,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1篇在省辖市(含)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2篇在省辖市(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含)以上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 6、主持市级“个人”研究课题或是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规划课题核心组成员(排列前五名),且取得研究成果(已结题)。经单位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至少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区教研室学科教研员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协作好。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在我区教育系统内具有较高的威望。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满五年教研年限(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得少于5年)。 3、教学研究成效显著。掌握教学工作规律,有较强的教研能力、指导教学工作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每学年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作专题讲座2至3次。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在帮助广大教师落实课程计划,钻研和掌握课程标准及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经验。2009年1月1日以来,须有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教研科研成果材料5篇,其中至少有3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 5、主持市级及以上的教研科研规划课题,且取得研究成果(已结题)。其教研科研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具体而实在的指导意义。 三、评选名额 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名额为70名。 四、评选办法 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主要看教师的“平时表现、个人业绩、对学校贡献和社会影响”。采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1、学校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述职、材料评审、教学质量考核等办法,提出候选人初步建议名单,校内公示后,于2012年5月21日前将材料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上报时需递交电子表格(学校、教师姓名、学科、职称、出生年月)并排序。逾期一律不接受补报。外市(省辖市)区县学科教学带头人的材料一并上报。 2、区教育局评审 区教育局组建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学科组。学科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上报材料,进行考核评审。区教育局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 (1)申报材料审核(350分)
(2)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笔试)(150分)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按时顺利进行。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教师不准申报,申报材料不全或失真者取消评选资格。 2、上报材料要求:(1)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一式两份)。(2)2009年以来,教研科研成果材料3篇(教研员提供5篇),发表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论文复印件。(3)课题结题证书。(4)能反映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证明材料。(5)职称证书。(6)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奖证书。 评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奖状、证书等复印件需学校加盖公章)。 3、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考核时间初定为2012年5月27日。 附件一: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2年4月25日 抄送:市教研室 第六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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